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本预案适用于万州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万州区行政区域外发生的、可能影响万州区环境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参照本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按照《万州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开展。长江三峡库区万州段发生的水上溢油事件和船舶污染事件及水上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按照《重庆市水上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重庆市万州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重庆市万州区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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